明藥 作品

第四百零六章

    董晉軒呈上了物證。

    物證是一支金錶。

    “這能說明什麼?”軍法部的長官問,對董晉軒的證物不是很瞭解。

    一支手錶,就能證明董銘的清白嗎?

    司慕可是抓到了他擄走少夫人的證據,甚至拿到了船票。

    “這是司太太的手錶!”董晉軒道,“她以此為信物,蠱惑董銘與她私奔!董銘還留下書信!”

    書信也送了上去。

    可顧輕舟已經說過,董銘故意留下證據,誣陷顧輕舟與他私奔。

    這手錶與書信,都是董銘刻意偽造的。

    “這到底是實證,還是司太太口中董銘故意留下來的偽證?”

    幾位長官又交頭接耳。

    片刻之後,坐在最中間的軍法部部長開口了:“你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底這是證據還是偽造的,我們需得查實。這支手錶,若真是在司太太名下,那麼司太太的話就不可信。”

    董晉軒大喜。

    這話,實在太偏袒董家了!

    顧輕舟的手錶,可以是被董銘偷去的。但考慮這麼多,這案子幾百年也完結不了,故而軍法部的人提出苛刻要求,若是這手錶屬於顧輕舟,顧輕舟之前的話,全部不能成為證詞,她與司慕面臨謀殺董銘的罪行。

    這發展太順利了,董晉軒心中落定,實在太可喜了!

    “部長,這是證據,證明這手錶屬於司太太!”董晉軒將一本賬冊拿上來。

    秘書起身,呈給部長。

    部長翻了鐘錶行的記錄,又對了型號,發現的確是在顧輕舟名下的。

    幾個人商量一番。

    這一商量,就是很久,他們甚至看顧輕舟與司慕的臉色。

    這對夫妻,仍是進屋之前的怡然,絲毫沒有慌亂。

    “再換司太太自證。”秘書高聲道。

    董晉軒一一颳了顧輕舟一眼,退到了旁邊。

    顧輕舟坐過去,開口就道:“這不是我的手錶。”

    眾人一愣。

    董晉軒全家露出冷嘲與恨意。

    白紙黑字,豈容顧輕舟狡辯?

    顧輕舟的這份記錄,的確是不同於其他記錄,當時鐘錶行的老闆解釋了,說顧小姐身份不同尋常,是他親自接待記錄的。

    在這份記錄的前面和後面,也有老闆親手記錄的痕跡。

    “這裡有記錄。”軍法部的人不高興,顧輕舟的辯解,在鐵證面前實在蒼白,看上去像是耍賴。

    “這份記錄是偽造的!”顧輕舟道,“請鐘錶行的老闆進來,他是做記錄的人,他應該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軍法部的人竊竊私語。

    而董晉軒,已經把老闆帶了過來。

    這位老闆姓馮。

    董晉軒再三威脅馮老闆,讓馮老闆堅持自己的證詞。

    結果,馮老闆一進來就道:“這支手錶,絕不是從我店裡賣的。這個型號的貨,只有香港才有,不信可以叫了其他幾位同行來問。”

    董晉軒一怔。

    馮老闆之前不是這麼說的。

    況且,董晉軒還抓住了馮老闆的妻子和孩子們,他怎麼敢撒謊?

    軍法部的人也是微愣。

    “怎麼回事?”部長先開口,“到底是誰的手錶?”

    馮老闆道:“不是小店賣的。不過,這份記錄,是一位年輕的少爺,給了我一筆錢,讓我補錄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