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子 作品

第257章 就算跑十趟她也願意!

合同內容與電子版相差無幾。

  不同的地方在於,這次是明碼標價,兩件禮服版權費二十萬,設計師署名歸許淺安,但生產權全歸盛安集團。

  也就是說,她這兩件禮服除了被省臺選用外,盛安集團還可以銷往別處。

  看完內容後,許淺安抬頭問曹康,“曹總,冒昧問一句,我的兩件作品,貴公司生產出來還會銷往何處?”

  曹康的回答可謂是十分圓滑,“做生意,自然是哪裡需要,就往哪裡賣。”

  他說的倒也沒錯,有需求才會有買賣,才會有錢掙。

  知道她在擔心什麼,廖江出言道,“你不必擔心,我們合作這麼多年來,沒出過什麼問題。”

  “許小姐放心,我曹某人在生意場上摸爬滾打,沒做過坑蒙拐騙的事。”曹康立馬錶態。

  聽到這話,許淺安忙解釋道,“曹總誤會了,我只是單純的想知道而已。”

  這可是二十萬的版權費,比她之前預想的七八萬,要高出不少。

  這時,服務員們開始上菜。

  待菜全部上齊,服務員離開後,廖江才又對許淺安說道,“今天見面,我們只是談合作意向,並不是籤合同,你可以回去慢慢考慮,我們給你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