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妝成 作品

1357:你這套在美國行不通!(1更)

    紐約大學商學院也在附近。

    丹尼三人衝她揮手,看她上了一棟大樓。

    南希捏捏臉,“夏好神秘!丹尼,我真恨你們這些有錢人,你們畢業了可能要管理自家的酒店,而我卻要替你們這些酒店繼承人打工!好不容易認識一個新朋友,看起來也是有錢人……和你們來往呀,我的心太痛苦。”

    夏曉蘭認識威爾遜酒店的老闆。

    剛才還請大家吃飯,算上小費80多美元,可比伊薩卡到紐約市區的郵費貴多了!

    夏曉蘭掏錢時連眼睛都沒眨一下,可見又是一個“可惡”的有錢人!

    丹尼看她一眼,“那你要不要跟我們兩個討厭的有錢人一起去威爾遜酒店,以客人而不是實習生的身份?”

    “要!”

    不去的是傻子。

    丹尼有貴賓卡,由他帶著去,能省不少錢。

    這樣一想,和萬惡的有錢人做朋友還是有好處的呀!

    ……

    夏曉蘭掐著點,進了a&g律所。

    美國的律所經常這樣命名,這應該是律所兩位高級合夥人的名字縮寫。

    兜裡有錢就能不怯場,夏曉蘭一路坐著電梯上了17樓。

    “我找ie,我和她約了1430分見面。”

    “夏小姐?請跟我來。”

    溫曼妮雖然不是高級合夥人,卻有自己的一間獨立辦公室,視野也不錯,看起來她在律所混的不錯。

    “ie,謝謝你肯見我!”

    溫曼妮點頭,“不,不用謝,你現在是我的客戶……你現在就可以諮詢我問題。”

    溫曼妮沒有給夏曉蘭說資費,她是按小時收費的,如果把美元換成華幣,按照官方匯率夏曉蘭都會很心疼。

    在美國律師非常吃香,從哈佛法學院取得碩士學位的話,踏入社會工作的第一年,平均年薪就能達到三萬多美元。

    夏曉蘭也沒想諮詢費的事,反正她也付得起錢。

    “ie,還是之前我提過的事,我想要在舊金山找人,他們是1966年來到美國的,剛到美國時還寫過一封信回國,後來你也知道,華國有10年不能對外聯繫,這家人就再沒有消息。如果採用起訴的手段,能不能把他們找出來?”

    被起訴的話,法院會給徐仲易發傳票……如果徐仲易還活著,已經到美國20年的他,不可能沒有在官方系統裡留下一點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