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海師弟 作品

第1071章 星爺要合作

    票房超過5億,每1000萬票房中,威贏可以獲得100萬,票房超過7.5億,每1000萬票房,威贏可以獲得200萬。

    後來,就該票房分紅問題,雙方通過往來郵件確認的方式達成了《補充協議二》。

    威贏公司稱,截至2013年8月30日,該片實現票房收入人民幣12.46億元。

    因此,按照雙方上述約定,威贏公司作為《西遊降魔篇》的製作方不僅應根據《合作協議》取得收益分成,還應根據《補充協議二》取得票房分紅,兩者共計人民幣1.77億元。

    但目前華藝兄弟尚有人民幣8610萬元未向原告支付。

    雖然威贏公司多次向被告發函催索,但華藝兄弟一直未履行剩餘款項的支付義務。

    故,威贏公司將華藝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華藝兄弟支付收益分配款人民幣8610萬元。

    但是,華藝兄弟則辯稱:1.雙方確實簽署了《合作協議》及《補充協議一》,約定了《西遊降魔篇》投資、發行及收益分配等情況。

    就票房分紅問題,也曾洽商過《補充協議二》,但雙方最終實際並未簽署,所以《補充協議二》未成立、未生效。

    2.代表被告就《補充協議二》洽商的員工婁某也不具有簽署的權限,其與原告員工的往來郵件亦是洽商行為。

    3.即使《補充協議二》成立,其中涉及的票房分紅基數應當為被告實際取得的票房收入,而不是一般社會公眾理解的票房總收入。

    票房總收入還需扣除院線分成,才是被告實際取得的收入數,而該收入數並不足5億元。

    因此,根據《合作協議》及《補充協議一》,華藝兄弟公司對《西遊降魔篇》的投資款及給星爺的分成收益已經支付完畢。

    雙方存在的爭論簡單說就是兩點,一是《補充協議二》是否有效。

    關於這一點其實雙方的確是口頭協議,通過郵件往來協商,但是最終並沒有真正的落實到合同上。

    當時華藝的婁某已經與威贏商量好了,但是婁某說大王不在公司,無法正式籤合約,所以要等到明天大王回來籤就可以了。

    而星爺自然也就同意了,畢竟這麼大一家公司,同時其與馮大炮等人也比較熟,於是便就直接開拍影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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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就是直到《西遊降魔篇》都下畫了,這份合約也沒簽上。

    在這點上,合約沒簽是可觀存在的事實。

    第二個爭論就是關於票房分成,星爺理解的是總票房過5億就可以執行合約,而華藝則堅持自家公司刨除所有支出之後的實際收入超過5億才行,不能以總票房來算。

    按照華藝的說法,華藝去除所有成本之後,盈利3億多,沒達到5億標準,所以不用支付票房分紅。

    也就是說一切都是按合約執行的,華藝並沒有違約。

    雙方為此爭論了許久,始終沒有達成和解。

    為此,將錢看的很重的星爺,同時其控股的公司還存在虧損的情況下,最終選擇了對簿公堂。

    這就是星爺起訴華藝事件的原委始末。

    而陳昊則知道,這個案子一直拖到了2015年才最終宣判,結果是星爺敗訴了。

    最關鍵的一點,也是雙方爭論的第一點,口頭協議沒有落實到合同上,那就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只能算是無效。

    至於第二點票房分成糾紛,法院在第一點已經不成立的情況下,已經不管你第二點了,所以直接判了星爺敗訴。

    這個案子看起來是華藝贏了,但是他們卻失去了與星爺的合作機會。

    星爺也是氣不過,所以前世直接選投了華藝的競爭對手光鮮。

    然後,大家就知道了星爺的下一部作品是《美人魚》!

    在2016年,《美人魚》的票房直接轟破了30億,最終達到了33.92億人民幣,成為內地影史第一部票房破30億的影片!

    而在2016年,華藝全年的電影總票房是31億多,光鮮則靠著《美人魚》加成,總票房來到了62億多,第一次超過了華藝,拿下了年度總票房冠軍!

    《美人魚》一部影片的票房就超過了華藝2016年全年所有電影的票房總和,簡直就是碾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