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衫取醉 作品

第701章 電競事業部(補更)

    張元不由得眼前一亮:“裴總您說,願聞其詳!”

    裴謙喝了口茶水,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

    “首先,我們要為所有的俱樂部和選手提供統一的制式合同,同時嚴禁出現任何陰陽合同的情況。”

    “制式合同允許籤短約也允許籤長約,但只能約定合同時間、違約金、轉會費和薪酬等基本內容,不能附加一些亂七八糟的條款對隊員做出限制。”

    “尤其是不能出現一些非常模糊的條款,比如‘隊員必須無條件配合俱樂部進行商業運作活動’等,這個必須明確禁止。”

    “俱樂部要進行商業運作沒問題,但要在我們的監督之下,不能毫無節制,更不能壓榨選手。”

    “其次,每一年的轉會期,俱樂部和自由人選手都可以自由接觸、做出承諾,但不能私下籤約。簽約前,要由我們來安排各個俱樂部以暗拍的方式對自由人身份的隊員進行統一競價。”

    “暗拍時,各俱樂部先發出意向,寫清楚傾向的合約時間、違約金、薪酬、額外的特殊待遇,比如承諾隊員的出場時間等。”

    “一旦暗拍時確認了意向,就讓隊員選擇到底要去哪一支隊伍,雙方意向一致則簽訂正式合同。而暗拍時的承諾,俱樂部必須遵守不得反悔,我們來負責監管。”

    “最後,發生糾紛時,雙方必須接受我們的調解,由我們做中間人,讓選手和俱樂部各退一步,選擇三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在這些原則的基礎上,我們dge俱樂部只吸納自由人身份的選手,選手離開時如果還在合同期內,一律按照最低標準來支付轉會費或違約金。”

    張元愣了一下:“裴總,這個是不是有點理想化了?可操作性不是很強吧?”

    “如果俱樂部不接受我們的制式合同呢?或者私下裡籤陰陽合同呢?”

    “如果俱樂部確認意向之後又反悔呢?”

    “俱樂部跟選手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一旦出現糾紛,俱樂部完全可以繞過我們去跟選手打官司,這個我們管不了啊。”

    裴謙微微一笑:“這很好辦。”

    “我們在一開始就跟這些俱樂部白紙黑字地約定好,如果違規的話,輕則罰金,重則禁賽。”

    “如果這些俱樂部不接受我們的監管,那就沒有gog聯賽的准入資格。想要退出也可以,我們會作為中間人把他們的gog分部買下來,再賣給其他有意向進入gog聯賽的俱樂部。”

    也就是說,你不接受我們的統一管理也可以,那我就不帶你玩了。

    你自己想玩其他電競項目就去吧,你的gog分部我也掏錢買下來賣給別人,不讓你受到實質上的損失,但你只要不同意監管,就別想進這個圈子。

    至於裴謙為什麼要制定這樣的規則,主要是出於三方面的考慮。

    首先,只有統一的制式合同,沒有陰陽合同和各種附加條款,就讓俱樂部玩一些騷操作。

    很多俱樂部開出天價合同,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天價,這裡面有很多的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