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奇倒打一耙 作品

第二百一十八章 蠻夷治理

幾乎每一個有資格上朝的官員都上書了,當然大多數也只是泛泛而談,只談平蠻的重要性,而對如何平蠻卻避而不談。

也有人建議維持現狀,比如昭陽、屈匄,他們認為只要蠻夷部落保持對楚國的臣服即可,無須過多幹涉。楚國的憂患在北方,而不是南方,一旦激怒蠻夷,便如義渠之於秦國,於北方戰事不利。

也有人提議將這些蠻夷部落首領冊封為封君,如此便能進一步控制蠻夷部落。在熊槐看來,這種方法是有實效的,確實能加深中央對於蠻夷部落的控制,但是封君…一直以來熊槐苦心孤詣所做的便是削弱封君勢力,這樣做豈不是有違變法初衷?

提這個建議的人恐怕是不安好心,說不定就是封君共同推舉出來的代理人,來試探自己。

全部上書看下來,幾乎全是建議保持現狀的。熊槐就有些頭疼,現階段加強集權是必須的,否則楚國空有遼闊的疆域和戰略縱深,不能充分利用起來又有什麼用?

對於如何處理蠻夷,熊槐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他希望從現在就著手,潛移默化間完成對蠻夷的融合,以便將來能夠借重蠻夷的力量來完成楚國的霸業。

縱觀歷史,中原王朝歷來很注重邊遠地區的經營,但由於地域遼闊及文化迥異導致治理成本過高,所以通常情況下只能採取與中原州郡不同的羈縻制度,“羈,馬絡頭也;縻,牛韁也”,後來引申出束縛、控制之意,羈縻地區名義上臣屬於中原王朝,但實際由部族首領自治,這種制度持續了三千餘年。

羈縻的源頭可上溯至商朝時期,商朝確立了“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的內外服制度,商王作為共主直接管轄中心地區(內服),而外服則由商王冊封的地方統治者管理,內外服互相保衛。

周朝統治者創立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共主觀念,將本族功臣分封到各地擔任諸侯,同時冊封異族首領為諸侯,與周朝保持臣屬關係,自此封建制度成為周朝處理各族關係的重要手段。“服”是將邊遠地區按照與王都距離的遠近進行分區的制度,最遠的“服”只需每年進貢或朝見周王即可,《周禮·秋官·大行人》還提出了“九州之外,謂之蕃國”的觀念,試圖將其擴展至中原王朝所不能控制的更廣大地域,這種方式對後世具有很好的借鑑作用,羈縻政策即是由周朝的封建制度演化而來。

漢朝對邊遠地區的管理大致有三種方式,一是設立郡縣直接管理,二是設立屬國間接管理,三是設立都護府分別管轄西域諸部及匈奴、烏桓、鮮卑等部,漢朝大規模實行羈縻制度始於漢武帝時期,經過與匈奴的長期戰爭漢朝將版圖延伸至西域,建立了以中原地區為核心的朝貢體系。

唐朝鼎盛時期憑藉強大的軍事實力疆域迅速擴張,唐太宗時期創立了“羈縻州制度”,即由朝廷任命部族首領兼任州、縣長官,名義上以州、縣劃分行政單位,實質上仍是部族自治制度,羈縻州通常不需要承擔賦役,與朝廷直接管轄的“正州”有本質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