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一睦 作品

第33章 所信非所見

蕭歌面色怪異地看著林念,林念似乎明白了他想問什麼,輕聲回道:“我還是堅持我之前的看法,聞不到,所以不是濁靈。”

四人抱膝蹲坐在一起,狹小的空間只能讓他們腳尖對腳尖、肩碰肩縮為一團。蕭歌暗暗將林念往自己身側帶了點,他總覺得那掌櫃和小二已經很長時間沒洗過澡,隱隱散發著一股臭味。

“不好意思啊,蠟燭用完了。”長久的沉默後,小二先開了口。儘管他聲音不大,但是在寂靜的環境裡就像是扯著嗓子喊人那般響亮。他縮著腦袋,意識到這點後才想起用氣音說道:“就麻煩你們摸黑捉妖了。”

林念直白道:“真是用完了?我還以為是你們不敢點。”

蕭歌接著問道:“為什麼不敢點?濁靈不是應該懼怕光亮的嗎?燭火應該多多益善才是。”

“信奉不同,講究自然也有所差異。我猜,你們應該是相信‘燭火招邪’那一派的吧。”

小二搓搓手道:“不愧是大俠,一眼就能看破。你們一身功夫了得自然是天不怕地不怕,但你可知道我們尋常百姓最怕的是什麼?”

林念想都不用想,道:“妖魔鬼怪,未知之物。”

“那些東西要是來了,我們可沒本事阻擋。”小二道,“所以我們只能按照以前傳下來的說法,屋子裡的亮光越少越好,就不會吸引怪東西找上門。可完全的黑暗也很恐怖,並不比那莫名的妖怪好上多少。碰巧我們掌櫃的又是個怕黑的人,所以我們每次只敢點一根,但就是這麼節省,蠟燭到今天也全部用完了。”

“土、火、風、水......四元素既是‘祥獸’也是‘兇獸’,而火又是它們之中最活躍的那一個,關於它的說法理所當然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燭火招邪’就是其中一個典型。”林念說道,“自古以來,街坊總是流傳著這麼一種毫無根據的說法,燭火就代表了自然界中的陽氣,好像點了燈就會引來什麼嚇人的妖怪。可妖魔鬼怪早已消失千年,如今唯有濁氣殘存,妖與靈終究還是有著本質區別。我之前碰到過不少怪事,可沒有哪個濁靈是因為你屋子裡燈火輝煌就直接闖進來的。”

小二依舊堅持道:“那是你們的說法,我從小聽到的可是招邪的版本。”

“你不是本地人吧。”林念直言道,“這一帶的說法都和你相信的完全相反。”

“大俠眼尖。”小二佩服道,“我和掌櫃的都是從西邊來的。”

“那便是了。”蕭歌道,“我們青竹鎮上的人就喜歡亮亮堂堂的,恨不得屋子裡越透亮越好。”

小二道:“但不管是哪種,想必等兩位大俠親眼見一見那羊妖,定能摸清它出現的原因。”

四人哈欠連篇,沉默地坐著等到了半夜。期間,只有那小二興致勃勃半點也看不出熬夜的困頓,便自告奮勇當起了放風的角色。林念昏昏欲睡,見掌櫃已經完全合上眼皮放棄了強撐,被委以重任的他也不好意思比委託人先一步進入夢鄉,便偷偷在袖子底下掐自己以勉強維持清醒。

突然,“咚”的一聲巨響襲來,一下子就撞醒了正打瞌睡的蕭歌。眾人眼睛瞪得老大,又側著耳朵想要捕捉更加細節的聲音。只聽那怪聲敲打的速度十分規律,發出的亂聲有時很大有時卻很小,可還沒等林念和蕭歌決定好下一步行動,那持續了不多時的聲響就突然毫無預兆地停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