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巨人吃綠豆 作品

第三百二十一章 墓主

那時候,和他一起乞討的,還有個女孩子,沒名字,跟他一樣只有個編號,就叫阿九,比他小几歲。




阿九長得可愛,大夥都說她指定是哪戶富家翁的千金,只不過那富家翁偏愛兒子不要女兒,才把她丟了。




阿九也是這麼覺得,所以她一直希望自己是個男兒身,幹什麼都很要強。




因為她長得最可愛,故而在一群孩子當中,她討來的錢最多,也理所當然成了孩子王。




劉毅和她不對付,他瞧不起所有乞討的孩子,他覺得自己偷竊,是靠自己能掙來的,而不是跪在地上靠別人施捨求來的。




劉毅理所當然被孩子們孤立了,但他不在乎。




直至有一天,他在街上偷東西,失手了,別人抓了個現行,將他打了個半死。




這裡所說的‘半死’不是形容詞,是真打得一隻腳踏進鬼門關了。大杆可不會好心掏錢給他治傷,打死了就打死了,要是討不到錢,餓死都是活該。




等到劉毅醒來的時候,他發現自個躺在醫院裡邊。




在大醫院看病就燒錢,治他這種外傷大病更是花錢,後來他聽醫生說,當時他被抬進來的時候,人其實已經沒氣兒了,一群孩子把他抬出去,過了一陣又抬回來,結果又有氣兒了,這才被搶救回來。




這看醫院的錢,是阿九那幫孩子們湊的。




他們也知道藏私,但藏了這麼久的錢,一次性被劉毅掏空了家底。自那以後,劉毅就再也沒有說過看不起誰了。




據阿九所說,當時他們把他抬回去,求大杆,大杆說死了管埋,傷了不管治,他們就只好送阿九去醫院。走的時候,大杆還在說,今天的例錢不能少。




但是抬到醫院的時候,劉毅就已經沒氣了。阿九說她有辦法,單獨帶著阿九去了城裡一個爛尾小巷子裡邊。




出來之後,劉毅背上就多了個紋身。




那紋身頗為神奇,留了傷疤不會裂開、身子骨張開了也不會變形。當初劉毅說,這是他行走江湖時找一位大師紋的——他承認自己撒謊了,他只是找大師幫忙看過,說是這個鍾馗‘合他命格’,他命裡能壓住,所以才能逃過一次死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