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簡直不可理喻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譭棄;

 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

 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第六十九條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以及你教唆未成年學生把他人日記內容貼在學校佈告欄上的也是違法的。

 我國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丁許母親,你教唆未成年人侵犯未年人的隱私,你覺得你還無辜嗎?還逃得掉嗎?”

 丁母冷著一張臉,一聲不吭。

 她其實知道自己已經百口莫辯了。

 萬校長也是無法/理解丁母這種偏激的做法。

 “丁媽媽,少男少女青春期互有好感是很正常的事情,你這樣做是不是太過了?”

 “為了我的兒子我覺得做得還遠遠不夠好。”丁母不慌不忙,還是不承認自己做錯了事情。

 “為了我的兒子,我什麼都可以做。我一點也不後悔我的所作所為。”

 陸辭雪也理解不了,袁聆也是。

 “你後不後悔是你的事情。”陸辭雪才不在乎,“你若是當著全校師生道歉,我們可以考慮從輕處理你。”

 “讓我給一個勾引我兒子,想害我兒子,毀了他前途的壞女人道歉,我寧願去死!”丁母咬牙切齒道。

 她握緊了拳頭,整個人都在憤怒的顫抖。

 這分明就是在折辱她。

 她不會接受這份“寬恕:“我沒有錯,我做的都是對的。錯的是她!”

 她怒瞪著袁聆,把一切責任都推在袁聆身上。

 “我要讓你們都後悔!”

 說完,她直衝衝地跑向白牆,眼看就要撞上牆面了。

 陳助理身高腿長,上前拉了一下丁母。

 雖然沒有完全拉住,但也拉偏了她,減緩了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