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別偷懶 作品

第三十七章:褲兜裡掏出首付

文件夾裡不是別的,正是這一年來李銘跟他的交易記錄,記載了每筆方案的詳細經過。

如果這些東西公佈出去,李銘固然會被辭退,但他老王在公司,甚至這個行業也一樣待不下去了。

這個是李銘以前準備拿來魚死網破的後手。

“好,你要走就走吧,我們井水不犯河水。”老王妥協了。

不過李銘可沒這麼輕易打發:“反正我都是要走,你憑什麼覺得我不會公佈出去呢?”

“你!”老王惱羞成怒,但馬上憋了回去,“你想做什麼?”

“聽說王經理表舅是中心醫院的院長,幫我引薦一下吧。”

就算是對自己有敵意的人,只要有價值,都可以暫時放他一馬。

這招是李銘在法爾科內那裡學來的。

一個小時後。

“靠,我該讓老王來接我的,走路好遠。”

“不行,那樣就掉價了,影響威懾力。”

走在大路上,李銘自言自語地解著悶,他走了這麼久才到一半路程。

不過他也不急,這裡又不是民風淳樸的哥譚,半夜走在街上不用擔心,有好心人跳出來幫你的錢包減負。

走到城區,這邊還有些沒關門的店鋪,李銘找了家規模中等、寫著回收黃金的首飾店走了進去。

一位店員立馬迎上來:“請問想買個什麼樣的首飾呢?”

“我來回收黃金。”李銘回答。

店員連忙招呼老闆出來。

“請給我看看呢。”

有人大晚上來賣黃金,但老闆習以為常,雖然換了個世界,但老百姓最喜歡的貴重物品還是黃金,轉手倒賣再正常不過了。

李銘手伸進褲兜,拿出早已準備好的金條,放在玻璃桌面上。

“嚯,分量不小呢。”

老闆驚訝一句,尋常人來賣黃金也就幾克十克,但以他多年的經驗,李銘拿出來這根,至少四五百克。

不遠處的店員朝這邊看過來,登時移不開眼了,驚訝李銘雖然穿著普普通通,但出手卻很驚人,這麼多黃金從褲兜拿出來,真隨意啊。

不怕丟的麼?

老闆稱了一下,不多不少剛好500克。

“我需要核實一下。”老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