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積少成多

 胡湘和盧敏在武安呆了三天,便回大名府盧家了,按照風俗結婚後三天要回門。

 現在胡湘的隨從人員,一般都是阿貴和西名特戰隊員,盧敏是小瑩和兩名丫鬟。這些人都是胡湘和盧敏的貼身保衛人員。

 回到盧家後,盧家舉行了家宴。

 胡湘也讓盧父給大名府尹完顏飛說說情,武安的稅賦要寬限時日。

 盧父知道武安的稅賦數量後,也感到高,這樣的稅賦必然導致武安百姓生活困苦,豐收年,也是餓肚子。農民的糧食不是僅僅滿足一年的口糧,也要為下年的天災**儲備糧食,誰能保證下一年還是豐收年。

 晚上時候,胡湘回到武安館,和李巖談最近的工作情況。

 李巖告訴胡湘那個王道士,己經安排去北方了,王道士懂得醫術,不會隨便被當做奸細抓起來殺了,畢竟是有真才實學的,一般的奸細做不來的。

 “趁著今年的糧食豐收,糧食價格低,我們還是要秘密大量的購買糧食,”胡湘說道。

 目前胡家供養的人員,三千六百多人,一年糧食需求也要百萬斤以上,因為古代沒有副食,主食吃的特別多,平均每人每日需要一斤糧食,要都是幹活的勞力,這一斤都不夠吃,每天得餓肚子,長期都會營養不良。

 目前武安縣農民手裡的夏糧,都己經被胡家收購很多了。

 後世胡湘看過一個記錄二戰伙食片段,

 當時日本人伙食是:小麥:21.克大米:66.克乾菜:12.克鮮肉:21.克蔬菜:6..克鹽:5克味增:75克醬油:...8克茶葉:3克砂糖:2.克清酒..4升或甜食12.克

 國軍的伙食標準是:1935年,國民政府軍政部制定了一份陸軍的戰時伙食標準:每人每天大米1.5斤,罐頭肉4兩、乾菜2兩、鹹菜2兩、食鹽3錢、醬油4錢。

 八路軍的伙食標準:根據1944年9月19日晉綏邊區行政公署頒發的供給標準,當時八路軍的交通員、戰士每天可以得到小米1斤8兩,每人每月可以還得到大灶肉2斤,油15兩,鹽1斤,菜45斤,炭45斤(燒木炭者加倍)。

 國民黨和八路軍伙食是滿足士兵的最低伙食要求,其實實際供給都達不到,八路軍軍更是逮到啥就吃啥,導致中國的士兵普遍營養不良,瘦的如皮包骨頭,和日本人拼刺刀拼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