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生 作品

第三卷:再入江湖 第二十六回 送別

 次日,由於縣令王子新被殺,事情鬧得太大,沂南縣街道兩旁,朱言的通緝令貼滿了這座城。

 沂南縣城門口,戒備森嚴,滿是衙役鎮守。

 準備出城進城的百姓,都需要衙役比對,才可以放人出去。

 行人門排著長隊等待著,換做平常,根本沒有這些講究,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如果一時疏忽,放走了通緝犯,上邊定會怪罪下來,都是混口飯不敢有任何疏忽。

 長隊後方,有一個斗笠客的身影極其顯眼,那人身高膀闊,胸寬腰挺,戴著一個黑紗斗笠,腰間有個纏著麻繩的槍頭,刀劍錯於腰間,那斗笠黑紗完全把臉擋住了,看不清面孔。

 跟著這斗笠客身後的是一個身穿粗衣的男子,那男子濃眉大眼,頜下微須,算不得玉樹臨風,也算是一表人才,也是刀劍錯裝扮。

 粗衣男子看了一眼城門外衙役,輕聲道:“朱言兄,回頭我打點一下我覺得就可以出去。”

 那斗笠客便是朱言,朱言看了一眼朱順,說道:“朱順兄弟,咱們明明可以翻牆出去,為何要劍走偏鋒啊?”

 朱順湊在朱言耳邊輕聲道:“刺激啊!還有就是被親自放出去和翻牆頭感覺不一樣,就沒有負罪感了。”

 朱言搖了搖頭,露出一絲無奈的笑容。

 兩人就這樣排在隊伍中,等待著。

 突然,一個尖銳的聲音打破了這份沉靜:“慢著!讓我看看這個人!”一名衙役走到朱言面前,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絲疑惑。

 朱言低下頭,儘量讓看著像平民百姓。

 那衙役說道:“咋擋住臉啊!”

 說完那衙役正準備伸手拿下斗笠之時。

 二人心跳加速。

 朱言心中一緊,手按在刀柄上,隨時準備應對突發情況。

 朱順連忙圓場,說道:“官爺,我兄弟由於臉被燙傷,怕不好意思見人,所以才遮住面孔。”

 由於那一夜,朱言將自己的宅邸燒了,衣服上也有一些被火花燒的洞。

 朱順右手指了指他身上的被燒的窟窿,隨後左手緩緩從袖口間拿出一個銀子。

 然後偷偷遞給了那衙役,那衙役見那銀子,環顧四周,便順手偷摸將銀子順到了袖口,隨後咳嗽了兩聲。

 衙役擺手示意,便放他們二人走了。

 那衙役心想都是混口飯吃,誰會和錢過不去呢,哪怕真是通緝犯,管他什麼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