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央 作品

第211章 文竹有心事

 李二壯一呆,他還從沒想過這個問題,之前只是覺得沈三功夫厲害,幾年間就立功無數,成為邊軍最年輕的都統。 

 那是他這種伙伕營的人一輩子都望塵莫及的能力,雖然現在他回家,可是存在骨子裡那種對強者的崇拜,還一直都在。 

 這也是沈三請鍾將軍保媒,他根沒做多他想,便應了下來。在之前他可是一直想的,既使沈三有意,也等他回家商量後,在同意親事。 

 "素雲,是我錯了,我應該先回來跟大家商量後在做決定,你怎麼打我罵我都成,我都認。" 

 李二壯一臉挫敗,這事確實是他錯了。 

 "可是現在兩人婚書已成,是由滄州鎮守鍾將軍保媒,官媒備案,如果沒有大錯是沒法變了的呀!" 

 李二壯說完,就從邊上包裹裡拿出兩人婚書放桌上。 

 "孃親,爺奶,這件事不能都怪爹,當時這事也是我允了的。我想當時要是我有半分不願意,爹肯定也不會訂下這門親。 

 所以你們也都不要怨爹私自作主。" 

 文央見李二壯有擔當的主動認錯,孃親臉上也一直不平,毫無笑意,於是站出來把當時的情況,主動說明。 

 "閨女啊!你怎滴如些糊塗,你就沒想過邊關如此危險,況且只要從軍的人,就算運氣好沒有傷殘,但到年老時都是傷痛纏身。" 

 "孃親,您說的這些我都想過,可是我想如果不同沈三訂親,以後我說不定很難在找到這麼一個人了。 

 他親口許諾與我,以後只娶我一人,不會納妾和通房。如今我們家也薄有資產,大家都知道,現今只要薄有資產的人家。 

 哪個不是三妻四妾,通房丫鬟無數,就連張伯家張壯壯,現今有了錢財,都打著延續香火為名,納了兩個妾。 

 更不要說其他富貴人家。如果要是與人分同侍一夫,我是不願意。 

 而朝廷規定,良家女子十六必須嫁人,每延一年罰銀五兩,後續每年加倍。至二十如還未婚配,則由官媒定下婚配。 

 這次如果不跟沈三先訂親,他本就比我大幾歲,肯定就會在這兩年訂好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