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 作品
第101章
“被告嫌疑人劉宏偉行為以極其危險的行為,對他人進行人身傷害,並且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
“所以,根據我方委託代理人孟新璐女士的訴求,要求叛出被告嫌疑人劉宏偉無期徒刑!”
雖然同樣都是自己的委託方是被打的受害者,但是張明凱並沒有像蘇寧上次對方陳東那樣直接要求法院死刑。
而是選擇了無期徒刑作為自己的訴求。
一來他和劉宏偉沒有什麼仇怨,只是感覺已知的事實,根據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請求法院給予劉宏偉應有的判罰。
以張明凱一個不帶任何感情的冰冷的律師的角度,高長磊縱使真的對劉宏偉的母親有冒犯行為,但是也罪不至死,劉宏偉理應得到法律的審判。
“尊敬的法官,我要求判處我方原告劉宏偉十年的有期徒刑。”
範春華立刻站起來說道。
他放棄了蘇寧對劉宏偉做無罪辯護的建議,而是選擇對劉宏偉進行有期徒刑辯護。
這樣他的勝算就可以更多一些。
“這是因為,高長磊先是強迫了劉宏偉的母親王芹,劉宏偉為了保護母親,所以才不得已對高長磊動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