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買專利

 1970年,斯坦幅首創了大學內部設立“技術許可辦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以下簡稱otL)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

 旨在推動大學研究工作與技術轉移之間的良性循環,但這裡需要一個前提,那就是發明所有權歸屬問題。

 1980年,通過多方遊說,米國頒佈《貝多法案》,正式將發明的所有權歸屬到研究機構,用商業化利益直接刺激專利技術的商業化過程。

 要說包括斯坦幅在內的米國高校沒有從中起到重要作用陳生是絕對不信的,縱觀米國的每一項法案通過,幾乎必然有資本能從中獲益。

 每一個頂級高校身後都擁有著巨量的資本力量和人脈。

 斯坦幅自51年創辦產業園區,近五十年間在此進駐和創辦的企業數以千計,世界五百強的思科、惠普、牙虎等總部都在此。

 後來的還有谷哥、特斯拉等亦在其中,那產業園就是世界大名鼎鼎的歸谷所在地。

 好吧,其實這些和陳生到此的目的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他只是想來看看斯坦幅有什麼適合的專利發明可以買幾樣回去。

 不過顯然,就算他有錢,有些發明專利也不是他這張華人的面孔可以買到的。

 特別是知道他華國人的身份後,對方直接把一大半的專利發明目錄消去,只留下一些似乎是無關緊要的發明專利給陳生看。

 “陳先生,這是你們可以選擇的專利目錄,請查看。”

 鬼佬負責人還是挺客氣的,雖然對華人並不怎麼感冒,但沒人會和錢過不去。

 斯坦幅有效商業專利利用率也不過五分之一,剩下的絕大多數其實都是難以轉化商用授權的專利發明。

 如果能遇到一個人傻錢多的財主,授權出去一些或賣出去一些自是再好不過。

 “好。”

 陳生點點頭,他和霍欣宜低語了幾句才坐到電腦前打開專利目錄信息看了起來。

 現在是99年,斯坦幅的專利發明遠沒有後世那麼多,陳生記得2020年斯坦福的專利發明多達四千五百多項,2030年的時候已經高達七千多將近八千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