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飛 作品

第92章 積極的佃農們,美麗的誤會

 看到奴隸們全都安靜下來,趙鼎這才為他們講解起了自己根據楚國社會環境所制定的個人聯產承包責任制。

 簡單概括就是。耕田出租給你,每一畝每年只需上繳一百斤糧食作為地租。

 至於稅負,也有土地所有人趙鼎來承擔,向楚國的相關部門繳納。

 而多產出來的糧食,全都歸承租人所有。承包到手的田地也可以由承租人的後代優先租賃。

 此外,承租人需要日常參與到農莊的集體勞動中,諸如修建水渠、水壩、水車等。

 這一點有些類似官府的徭役,但不同的是,作為趙鼎的佃戶,他們有選擇的權力。

 如果參加農莊的集體勞動,就可以根據付出的勞動量獲得相應的報酬,諸如銀錢、糧食,如果不參加集體勞動,倒也不會被懲罰。

 見趙鼎的新制度待遇如此優厚,遠勝那些恨不得將佃戶敲骨吸髓的地主,這些新的自由民內心充滿了期待。

 有趙鼎這位皇親國戚在,他們不用擔心任何人的打擾,可以自由自在的種田。

 這種日子,真是做夢也不敢想。

 “那咱們這契約多少年一簽呢?”雙喜忽然站出來問。

 不像那些普通的奴隸,雙喜在債務上吃過虧,所以對契約上的條款十分在意。

 如果契約每年都要重新簽訂,他們這些佃農,名義上是自由民,其實和被剝削的奴隸沒什麼兩樣。

 “三十年一簽。”趙鼎笑著給出準確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