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之對不起琴酒,我也是臥底 作品

第223章 不介意一起吃晚飯吧


  聽到對方索要證據,博良說道:

  “在監控畫面中,你做了一個彎腰的動作,你解釋成在撿打火機,其實那不是打火機,而是兇器。

  也不是撿起,而是放下。

  你把淬毒的針頭插進香菸末端,刺過死者後,用口香糖包裹著,口香糖外面又包一層錫箔紙。

  接著把口香糖朝上,放置在地面。

  做完這些後,只要有人經過,自然會踩到兇器,然後帶離遊戲廳。”

  聽完博良的推理後,盧卡斯先是愣了一下,隨即笑了,

  “這麼說,一切都是你的推理,你根本沒有證據是吧。”

  博良搖了搖手指,

  “如果錫箔紙被無關人員踩到,然後帶離現場,這就是一出完美犯罪。

  但大概這就是柯學的巧合吧,踩到錫箔紙的人,就是服務員小哥。

  你們都沒注意到,小哥他走路的時候,總是發出金屬聲嗎?

  那就是錫箔紙摩擦地面的聲音啊。”

  博良指了指服務員小哥,也就是【米花的派特拉】。

  小哥抬起了他的腳,上面果然沾著一張錫箔紙。

  目暮小心的取下錫箔紙,上面果然有口香糖,還有香菸末端插著一根針。

  目暮將證據小心的移交給鑑識科的人,說道:“原來如此,只要在上面檢測出指紋,就是決定性的證據了。”

  啪、啪、啪!

  杯戶的盧卡斯忍不住鼓起掌來。

  “真不愧是名偵探博良,想象力真是豐富。不過遺憾的是,上面並不會有我的指紋。

  沒想到吧,博良偵探的首個錯誤推理,被我【杯戶不敗的盧卡斯】拿下了。

  我甚至都能想到,媒體採訪我時候的畫面了。”

  目暮看向盧卡斯,問道:“這麼說,你否認上面有你的指紋?”

  “當然。”

  盧卡斯從衣服口袋裡掏出一包香菸,

  “請仔細看看,我抽的香菸,和作案用的香菸不是一個品牌。

  另外,口香糖也是。

  物證上的口香糖是白色的,而我嚼的口香糖是粉色的。

  因為我對粉色情有獨鍾。”

  說到這裡,杯戶不敗的盧卡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