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青染 作品

33.殺人原因

 第19章

 幸虧丁父身邊的人攔得快, 不然文浩還真可能被打死。

 即便攔得快,文浩也結結實實地捱了幾腳。

 庭淵嘆了口氣。

 丁父是想讓女兒和周家結親,可到底是自己的骨肉, 如今被這狗東西殺害, 作為父親, 他真想把這人千刀萬剮。

 他的女兒回不來了, 一想到這兩日女兒乖巧可愛的模樣,丁父就痛心。

 他倒真希望自己的女兒是和情郎私奔, 也比被這個狗東西殺害要好,起碼人活著。

 “說, 你把我的女兒藏哪裡去了!”他揪住文浩的衣領瘋狂搖晃,“說啊, 我的女兒到底在哪裡!”

 丁父如今後悔不已, 要是他早點順了嬌兒的意思, 不逼著她嫁給周家那小子,嬌兒也就不會想著要和這人私奔,也就不至於被殺害。

 “嬌兒啊, 為父知道錯了!”

 一看到眼前這個殺害自己女兒的兇手,丁父就無法忍受他還活著, 撿起地上的花瓶碎片朝他撲過去,“你還我女兒的命來!你為什麼要殺她,為什麼!”

 庭淵也無法理解。

 衙役們丁父拉遠。

 文浩坐在地上,此時的他沒有太多表情,心如死灰一般。

 庭淵問他:“你到底為什麼要殺丁嬌兒?”

 若是不喜歡丁嬌兒,大可拒絕她,何須取人性命。

 “還有丁嬌兒從家裡帶走的珠寶首飾,都被你弄到哪裡去了?”

 文浩連頭都不抬, 也不說話。

 庭淵:“我們現在已經知道你喜歡的人是畫上的女子,你若不說,等縣令讓人捆了你心儀的女子,你想說就晚了。”

 縣令指示手下的衙役,“去農神殿把那農神女給我捆過來。”

 涉及他心儀的女子,文浩便不淡定了,“我說,我都說。”

 庭淵覺得挺可笑的,喜歡他的丁嬌兒被他捅了七刀,他喜歡的農神女僅是燒掉一張畫像,他便無法忍受。

 情之一字,害人害己。

 縣令厲聲質問:“還不說你為什麼殺丁嬌兒,是想回縣衙經過嚴刑拷打才說嗎?”

 縣令突然暴吼,庭淵毫無防備被嚇了一激靈。

 文浩:“我不喜歡她,我只想要她的財物,她不肯把財物給我,所以我殺了她。”

 讓人有些詫異。

 縣令:“就這麼簡單?”

 “是,就這麼簡單。”

 庭淵看文浩的語氣和神態,確實沒有撒謊,問他:“既然你是為了財物殺人,那你把財物藏哪了?”

 家裡都翻遍了,根本沒有任何財物。

 文浩又不說話了。

 庭淵看他說話像擠牙膏一樣,一點點地往外崩,也是無奈,“話都說到這裡了,你還隱瞞,有意思嗎?”

 何況他們已經知道如何拿捏他,這種隱瞞實屬毫無必要。

 這次都不用他提醒,縣令就知道如何撬開文浩的嘴了,“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罰酒,去把這個農神女給我捆到縣衙,我看他說還是不說!”

 “我說,我說。”文浩趕忙鬆口,“與她無關,是我做的,別捆她。”

 庭淵:“……”何必呢?

 丁父是真的氣極了,他女兒一腔真情被視而不見,而他卻對別的女子情有獨鍾,甚至都不願意讓她被捆,自己的女兒卻要橫死街頭,若非有人阻攔,他定要打死這個狗東西。

 縣令皺眉,也受了來文浩這性子:“你若再不說清,我就讓人將那農神女捆了,扔到監牢裡,關上個十天半個月。”

 文浩求情道:“我說,我都說,別傷害她,是我貪圖財物,才會去勾引丁嬌兒,以私奔為由要她從家裡偷些財物出來與我一同私奔,我與她約好在農神祭祀遊街結束後在西街見面,我問她要財物她不給,於是我便將她捅死,搶走了財物,藏在荒廢的徐府後院枯井裡。”

 傳聞徐府的宅子裡鬧鬼,嚇死了徐府老爺的幼子,沒多久一家就搬走了,徐府的宅子就此荒廢,又因鬧鬼,沒什麼人敢去,東西藏在那裡很安全。

 一行人轉至徐府。

 徐府確實已經荒廢得不成樣子,門前的匾額快要掉了,院內隨處可見的蜘蛛網,和半人高的雜草。

 穿行其中,別說是晚上,就是白天也能嚇死個人。

 一行人舉著火把,把院內照得亮堂堂的,庭淵依舊覺得心悸。

 草叢裡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

 伯景鬱看他十分警覺,小聲問:“害怕?”

 對於庭淵來說,這確實比兇殺案讓人害怕。

 他生活在一十一世紀的大都市裡,這種荒廢的古老宅子日常根本見不到,也就只有在一些鬼片裡面才能見到,在他小時候,這種荒宅可是殭屍鬼片的專屬地圖,以至於現在身處其中,就總能讓他聯想到殭屍和鬼,雖然不信鬼神,但這種情況下,基於童年的深刻記憶還是會害怕。

 伯景鬱伸出胳膊給庭淵,“抓著我,我帶你走。”

 庭淵毫不猶豫地抓住伯景鬱的袖子,與他貼得極近。

 伯景鬱小聲說:“我真以為你天不怕地不怕。”

 庭淵:“我怕得可多了。”

 伯景鬱:“之前在客棧旁人都怕房間門裡的死屍不敢進去,你就敢。”

 “那不一樣。”

 在這種場景裡面,真的不敢想象自己的背後有什麼,哪怕是個人跟在後面拍一下他的肩膀也能嚇到他。

 這就像看鬼片時明知道都是假的,是人演的,還是會冷不丁地被嚇一跳,長大後的庭淵堅決不看鬼片,那都是童年鬼片給他留下的心理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