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青染 作品

24.推理時刻

 第10章

 整個客棧是回字形的結構, 一層一進門便是中堂,左側是廚房,右側是客棧工人的宿舍, 宿舍旁是浴房,馬棚在右側外露天。廚房連接著後面的柴房,柴房後面是茅房。茅房左手邊是最便宜的兩間大通鋪, 滿住可以容納三十人, 通鋪背後和左側都是人字號房,左側三間是甲乙丙, 背後三間與中堂共用一面牆壁, 是丁戊己。

 中堂東北角是上樓的樓梯,連接樓上甲乙丁己四間房相交之處, 樓梯一分為二,往甲丁方向去通往後面天字房和地字房,另一端通往丙戌。

 樓梯是上二樓唯一的方法。

 廚房上方對應的是天字房戊、已,柴房對應二樓丙號房, 一層的茅房與兩個通鋪房對應二層天字甲乙號房,而右手邊的甲乙丙三間人字房對應的是樓上二層的天字丁號房。

 樓上的字號丁庚兩間房對應樓下人字號丁戊己三間房。地字號辛壬戌已四間房下方便是中堂。

 地字甲乙丙三房下方便是一樓的工人宿舍與浴房。

 驚風住在地字號甲字房,伯景鬱住在乙字房,許院判年紀大了身體不好住在最安靜的丙字房,三房相連。

 死者在地字號已字房, 對面是伯景鬱的乙字號,出門左手丁字房住著遊商張闖, 右邊的戊字房暫時空置。

 因此距離已號房最近的便是伯景鬱與張闖。

 伯景鬱說自己聽見聲音便開門出來, 進了房間查看,緊接著張闖便從房間出來查看情況,看到伯景鬱在房間中, 手裡拎著一把刀。

 房間內過於乾淨,沒有其他雜亂的痕跡。

 若真是按照捕頭所說,只有五個人進入過這個房間,那兇手必然是在這五個人之中。

 庭淵:“能否將死者的衣物讓我看看?”

 仵作將衣服從箱子裡取出來,“公子請看。”

 庭淵看了一下血液浸染的範圍,在腦海裡構建了當時的場景。

 可以排除死者是自殺的。

 仵作問:“公子有什麼發現?”

 作為一名刑警,不輕易下論斷才是對這份職業的尊重,在所有證據沒有調查清楚時,庭淵不會給出武斷的結論。

 他問捕頭:“從房間中傳出尖叫聲到張闖高呼殺人啦之間隔了多長時間?”

 捕頭道:“據現場其他人反應,前後不過十息的時間。”

 庭淵已然心中有數:“別的暫且不論,哥舒無災不是兇手這點毋庸置疑。”

 曹縣令問:“公子何以判斷?”

 庭淵從兇案現場出來,對曹縣令說:“曹縣令,我給你演示一遍,你就能清楚了。”

 曹縣令:“公子請。”

 庭淵:“勞煩仵作大哥扮演一下本案暈倒的官差鄭南江,鋪頭大哥扮演一下游商張闖,我們還原一下昨天夜裡的情況。”

 仵作與鋪頭同時點頭。

 庭淵道:“等會兒仵作大哥你在房中尖叫一聲,我會從對面房間出來,鋪頭大哥則是從張闖的房間出來,注意數一下你用了多少步到房門外。”

 “好。”

 庭淵看向哥舒璡堯:“哥舒大人,由你發號施令,我們就開始。”

 哥舒點頭。

 庭淵與捕頭各自進入相應的房間。

 哥舒:“開始。”

 仵作在房間裡面尖叫一聲。

 伯景鬱昨夜坐在房中桌旁休息,庭淵從房間裡面出來,徑直進入現場,走到房中桌旁。

 他數了一下,自己一共走了十四步,若是伯景鬱,差不多就是十步。

 一息三秒,一秒兩步,從伯景鬱聽到聲音出門進入房間,時間大約是兩三息,其中他還有試探鄭南江鼻息的動作,加在一起估摸三息時間。

 昨夜張闖是剛躺下,還未睡熟,因此他聽到聲音之後,下床先穿了鞋子披了外衣才從屋裡出來查看情況。

 捕頭照著張闖自己的描述,與伯景鬱的描述,再加上旁人佐證,還原了昨夜張闖的行蹤。

 從張闖房間穿鞋穿衣,開門,然後來到案發現場門外。

 捕頭用了三十步,穿鞋,穿衣,開門這些都會耽誤時間。

 再到他發出驚叫,整體耗時大約是七息。

 而眾人都說從驚叫聲到張闖高呼之間隔了十息左右。

 庭淵問曹縣令:“縣令如今可弄明白了原因?”

 曹縣令點頭。

 哥舒無災的時間與張闖的時間卡得嚴絲合縫,如果鄭南江進屋時哥舒無災正在殺人或是殺完人準備離去,那麼此時他應該沒有時間打理案發現場。

 而根據死者脖頸處的傷口可以判斷,血液要麼飛濺在屋內,要麼就是飛濺在兇手身上。

 哥舒無災雖比死者要高,身上卻沒有任何血跡,兩次叫聲之間僅隔了十息,正常人殺人被撞見,下意識反應就是跑,或者是連目擊者一併殺害,而這又是客棧,人員密集之地,哥舒無災沒有逃跑而是非常淡定地留在屋裡,從他一系列的舉動也能判斷,他不是殺人兇手,就是聽見叫聲進屋查看情況的好奇路人。

 “只有五人進過這個房間,最有嫌疑的哥舒無災不是兇手,那麼兇手是誰?”

 庭淵:“哥舒無災排除,店小二姜塘也要排除,姜塘不在場證明十分充足,案發時間段內他幫著住在地字甲號房的驚風去將馬匹轉移至柴房,隨後從柴房出來往中堂走聽見了叫聲,與一同在樓下洗澡的官差陳之相遇,兩人一同從樓下上樓,這個時間段內他有人證為他做不在場證明。剩下的也就三個人,從他身上血液分佈的程度能夠判斷,他不是自殺,若是自殺,傷口應當是從右往左,在下巴正下方,而不會是斜向上的走向,若是從側方割喉自殺,傷口也應當是上淺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