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井烹香 作品

第448章 故人會(下)

這一問,確然是有發人深省之效,徐拂、錢受之一時都不能答,概因這並非是千人千面的選擇,而是要拿出官衙的倡導態度來,如此便要以一個大的體量來考慮,必須和官府自身秉持的道統保持統一。




就譬如說敏朝,敏朝是秉持了君子執政的道統,以買活軍的話來說,就是為社會劃分出了不同的階級,對應於不同的階級,也有不同的行為規範要求,譬如處於一定階級的男人,是可以納妾的——以大敏律法來說,年滿四十而無子的官民可以納妾。要考慮到敏朝的平民普遍壽命較短,以及普遍執行的情況,其實這就是給富人開了一道後門,有錢有勢者,姬妾成群也無人過問,但窮人則一妻難求。




不過,至少在朝廷來講,納妾倡導的是因無子而納,為的是開枝散葉、繁衍後代,也與愛無關,因此,從官方來講,完全可以這樣說,那就是朝廷官方所說的婚姻,完全是利益的結合,並且要求任何一對素不相識的男女,都將日子過下去,也認定其有把日子過好的能力。




所有的婚姻,都為生育服務,是傳宗接代的必經過程而已,因此敏朝這裡,對於男嗣、姓氏的重視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錢受之不得不承認,如此的制度和現狀,即彙總為一個結果,那就是一個人的成就,必定是由其子嗣作為第一道門檻,因富人大量佔據女性,窮人根本無妻可娶,能娶到妻子,傳繼血脈,這才算是有了一個初步的成就,否則即便其功業再高,在本朝婚姻的底層邏輯來判斷,也依舊是被人輕視的失敗者。




但是,買活軍這裡就並非如此了,買地這裡,並不允許地主階級存在,對商戶的限制也要比敏朝嚴厲數十倍,本地的貧富差距不大,再者,視多配偶製為非法。如此,買地的活死人是很難維持從前的多妾局面的,在一重重的分家、低價買田的手段之下,大族衰弱,各家過各家的小日子,田地投獻,做生意也要收稅,一層層盤剝下來,結餘哪有從前那樣可觀?便有大商人,也是戰戰兢兢,不敢有絲毫出格之處,只怕被官府隨意尋個罪名給拿捏了。




如此一來,本地的風氣,便很快和敏朝不同了,大家都是活死人,都是奴婢,正所謂秋香不笑梅香,也沒有什麼滿足若干條件便可納妾的說法了,買活軍的道統,便是兩個字:平等——倒也還有發展生產力之類的話語,不過和婚姻不太搭噶。




謝六姐既然要女人出來做工,那便足可見,在她心中,男女在生產力上都是同等關係,錢受之以為,她帶來的那些仙器,倒也的確足夠保證了女子在勞動中可以一樣出力——他和一般的西林大佬不同,對於買活軍的政治課本,是悉心研讀的,並且認為有一定道理,至少其中的‘邏輯’是可以自洽的。




生產力往前發展,生產工具越發先進,於是個人的蠻力,在生產中的重要性也逐漸下降,因此謝六姐要將眾女子從後宅拉扯出來,讓她們也進工廠做活去,不能憑空浪費了一半的勞力在家。至於‘誰說女子不如男’等等,提高女子地位的言論,不過是和如今的局勢相統一而已。




正所謂御政之首,鼎新革故,以買活軍的道統而言,道德、傳統在許多時候,只是為了將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行為要求進行包裝,使其顯得十分合理,但時移世易,現在新的生產工具已經出現,生產力往前發展,便又要用新的道德去取代舊的道德,在道德上將女子外出做工的行為予以合理化,於是婚姻關係也要跟著變革,新的婚書,便是為了推廣新的道德規矩,只是不知道這個規矩的確立,又要多久了。




按錢受之看來,便是數百年逐漸鼎革,也不是什麼奇事,就譬如人殉一事,之前他在週報上曾看到一篇文章,談論如今仍存在的殉節風氣,其中梳理了殉葬之風始末,可見從夏商開始,上古奴隸社會便因為生產力不足,大量捉敵方奴隸血祭、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