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丁子 作品

第五百九十五章 利用輿論


  明明在晚上烏漆墨黑的時間作案,按理說,就算是拍照也肯定會拍不清楚。可無獨有偶,那位夜釣人士的手機竟有很好的夜景拍攝功能,整個作案過程也都拍得一清二楚,說實話,如果不是目擊者突然病發身亡,那位少爺早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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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沒有了目擊者,事情沒有人揭發,爆炸和大火又把所有痕跡都清理乾淨,向家也就沒有手尾要收拾。

  誰曾想,事情過了那麼久,竟然會因為遊戲館的劇本而重新進入大眾視野,甚至還被目擊者的家人發現,最後把證據都交到了警方手上。

  案件既然事關流浪漢這個特殊群體,引起的話題也就非同一般了。

  有些比較感情一點的人會說:難道身為流浪漢就不能獲得公道,連被人害死都只能讓兇手逍遙法外嗎?

  有些人則極具諷刺意味地說道:弱勢群體的死活就是沒人關注啊,明明是死於非命,結果死了就死了,還被說成只是意外,哎,果然窮人的命就不是命。

  少數理性派則分析道:當年以意外結案,應該是現場沒有找到能指向兇手的證據,命案必破,跟人命相關的事警察是不會隨便處理的,要不然反過來被人投訴就完蛋了。那麼大的爆炸案,當時光是救火都救了好久,又被火燒又被水淋,現場證據被毀也是正常情況。只是有些不明白,既然有目擊證人,那為什麼證人當時不報警,非得等到現在才拿出所謂的證據呢?

  這些懷疑其實都是合理的,只是網上這種法外之地,信口開河的人太多,看到有人提出質疑,便有人陰陽怪氣道:所謂的目擊證人,該不會是趁著網絡熱度來蹭關注的吧?要不然為什麼早不交證據晚不交證據,偏偏等到事情有熱度時才來交證據?不是我被害妄想症疑心病重,這證據到底是真是假啊?

  明明只是做了一個市民該做的事情,不曾想到頭來居然還要被莫名其妙的人質疑。夜釣者的家屬覺得很委屈,但為免大家誤會,只能忍著傷心跟大家解釋:不是我們想蹭熱度,而且剛好這件事上了熱搜我們才想到家人有可能看到過這件事。我的家人有夜釣的習慣,經常會到事發地點附近的河邊釣魚,當年他應該是意外目睹了作案過程,所以特意拍下照片作為證據。只是很可惜,我的這位家人是個癌症晚期患者,事發的第二天就突然發病離世了,證據的事也來不及跟家人交代,我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當時他離開得非常突然,家人都非常傷心,我們連自己的事都幾乎顧不上,更別說關注什麼社會熱門事件,那起縱火案我們當時根本沒有關注到。要不是這件事最近被那麼多人討論,我又剛好在未知死亡遊戲館玩過那個劇本的話,還想不到這事很可能會被去世的家人看到呢。還有,如果不是那位家人的妻子一直捨不得丟棄他的遺物,一直把手機保存著,那些照片也同樣早沒了。薆荳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