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峰先生 作品

第536章 曠野之上 02

    五月一號法定假日,由於父母忙於公務陳東幼年生活在奶奶家,他所上的小學也就在當地小鎮上。

    “那孩子在一處黃土坑的坑壁上挖了個深十幾米的大洞,就這樣在洞穴裡生活了三天。驚動了當地民警,整整找了他三天蹤跡全無,事後還若無其事的接受了電視臺的採訪。”

    一郎聽過王一的講述皺了皺眉,“這樣的孩子......”

    “很奇怪對吧,按照常人的思維無論如何也應該和家長說一聲才對。”,王一摸索著下巴,“但是不得不說他做得非常正確,無論是哪個孩子的家長都不會允許孩子在山洞裡住上三天三夜。”

    他所作出的獵奇事情還不止這一件,為了驗證在寒冬臘月在衣服裡塞滿報紙能否禦寒,就在正月十五的那一天差點凍死在家門口的小巷子裡。

    一郎或許多多少少能夠理解他的做法,在一郎小時候也有過這樣的求知慾,可一郎想不明白這些和他殺人有什麼本質上的關係,難道也是為了追求新的感受?

    王一還是對他搖頭,繼續訴說陳東的人生歷程。他的求知慾並不是肆無忌憚的發展下去,人的成長就是一個慢慢放棄求知慾的過程,完全沒有求知慾以後便可以稱為“長大了”。陳東在進入高中以後漸漸地變得和常人別無二致,雖然還是那麼不愛說話,但自從上了高中以後再也沒做出獵奇的事情來。

    因為從小縣城來到大城市,人與人之間的思維模式有著很大的不同,漸漸地陳東開始反感城市中的一些怪異現象。首先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冷漠,在農村,雖然會有人喝得酩酊大醉胡亂的摸一個男孩的頭以表示親切,結果不盡人意但陳東明白這樣的人絕對沒有惡意。城市,在陳東看來是一個內心陰暗的大集合。所有人都把最陰暗的東西研究出來並且藏在心裡,隨時準備對他人不利,彷彿這種不利會使他快樂一般。

    高速公路邊的“嚮導”是要收費的,不經意間打碎了別人東西,道歉是不行的。在農村,即便是“親兄弟明算賬”也僅僅應用在一些勾心鬥角的家庭,可在城市裡變成了人們的座右銘。城市裡的人似乎都在和一個叫做“錢”的東西過不去,似乎你可以侮辱他的人格但絕對不能動他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