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兮娘 作品

第12章 第十二章

    鄭有在錢莊召集十來個掌櫃,分別負責京都府、外省各地近些年來收受賄賂幫助一些舉子進行科舉舞弊的差事。

    去年秋闈收來的錢存在錢莊裡,大約有一百五十萬兩白銀,算盤敲敲打打算下來能挪出七.八十萬兩白銀來用。

    鄭有:“我本來不想動這筆銀子,可惜形勢嚴峻,你們也看到了。我先拿一半錢,剩下等風頭過了再算總賬,多退少補,絕不會虧待你們,更不會私吞這筆錢。你們清楚我鄭有的做事風格,跟著我只要誠信、忠誠,把差事辦好,我就能讓你一家子過得舒坦。但要是誰有反骨,揹著我出賣大夥兒,別怪我下手無情!”

    十幾位掌櫃異口同聲:“小的們明白!”

    “很好。咱們的腦袋雖然掛在一根繩子上,但也不用太擔驚受怕,我們後頭還有朝廷裡的人幫忙周旋,這段時間多加小心,多防範來路不明的外人,少喝花酒!”

    十幾位掌櫃都做出保證,鄭有才叫人去拿鑰匙取出可在十三省三十一府通兌的銀票,總共五個小箱子。

    其中四個箱子裝銀票,第五個箱子放著一本詩經,鄭有直奔第五個箱子拿出詩經。

    剛放在手裡,門窗就被踹開,著黑袍甲冑的禁軍訓練有素地闖進錢莊,包圍議事廳堂,拿下十幾個掌櫃。鄭有眼疾手快將詩經扔進火爐,一柄唐刀破空劈來,哐當聲響,火爐落地,被一隻著高筒長靴的腳狠踩下去,當即癟下一個大坑,令人驚懼來人該是何等巨力!

    副官撿起燒了一角的書問:“這是什麼?”

    鄭有:“大人不識字?上面寫得清清楚楚——詩經。”他振臂撣開扣住他的禁軍:“敢問諸位擅闖錢莊是拿著哪條律令羈押我等?我等奉公守法之民,月明如水,趁興談詩論道,又是犯了大景哪條律法?”

    副官咬字清晰:“你們勾結考官,賄賂公行,徇私舞弊,殺人滅口,條條件件都犯了殺頭重罪,大理寺夠不夠格羈押你們?!”

    鄭有面色慘白,十幾個掌櫃瞬間嚇破膽,還有人當場昏倒。

    “勾結外省考官,偷天換日,把他人的卷子替換給交了大筆銀子的考生,或圈出並無真才的考生令其中榜,考生考場被黑,不過召集考生到孔廟鳴冤,你就把人打殘廢!還擅自截殺上京告御狀的考生!膽大包天,妄作非為,你還敢跟我說大景律令刑法?”

    副官呵斥:“來呀,把他們押回大理寺!”

    ***

    鄭有嘴硬,被鞭笞得奄奄一息也不肯吐露半個字,其他掌櫃就沒他這副硬骨頭,先恫疑虛猲,再刑罰加身,不到半天就有人交代賄賂考官,營私舞弊和殺人滅口的罪行。

    大理寺刑堂有間簡陋的茶室,與刑訊犯人的刑堂只有一牆之隔。副官走進茶室,將十幾張口供呈給霍驚堂。霍驚堂手肘擱在太師椅扶手上,撐著上半身,斜坐著,沒點當下士大夫正襟危坐的風範,顯得格外懶散不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