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蕉貓 作品

第287章 青豐村陳氏



  吳放竟沒有直接遞給修斯,而是自己先打開看了一眼,一種手握權重的感覺讓修斯才感受到陌生。  他和張文豪就像個小丑一樣站在原地等著吳放看完。  五分鐘過去吳放收起了腳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他合上了資料然後走到了修斯面前。  二人擦肩,吳放停下腳步將手中資料塞到了修斯懷中,話也不說的直接離開了辦公室。  修斯眉頭緊皺他轉過身想要去追上吳放卻被張文豪攔了下來。  張文豪衝著他搖了搖頭,修斯這才停下腳步打開了文件。  前十頁基本上都是姜家古宅的照片,從劉府到至今它的變化只有後面的二層小樓而已。  “你看,很明顯這二層小樓是姜鶴瑾建的。”  “姜家這麼大,他為什麼要建個小樓?”修斯疑惑的說。  二人繼續翻看,上面記載著劉府和姜家宅子維修問題,這百餘年間竟然沒有任何維修記錄,甚至連發生薑家滅門案之時都沒有任何改動。  可既然沒有維修記錄,那麼二層小樓又何時出現的呢?  文章底下是記錄員李德江親筆簽名和蓋章,這是他一個人用了五年走訪調查寫下來的資料。  “姜家古宅其實在鹽港已經是標誌性的建築了,我爺爺見證過姜家古宅被貼上封條的時期,鬧鬼和挖眼是從五十多年前那一批人搬進去開始的。”  修斯的爺爺以前是鹽港水師副總督,姜家滅門後原本是要將此地拍賣出去,可坊間傳言那裡不詳之地,無論是貪官還是清官都不得善終,所以達官貴族沒有人敢買下。  這個叫李德江的人在後面寫著第一批住進姜家的租客對外說自己是暴發戶,實則是上面找的村民冒充有錢家族住進去,其目的是為了當好這個角色然後吸引真正的買家。  “怪不得拖家帶口卻不拿著行李箱,原來本身就是假冒的。”  張文豪嘟囔著。  “姜家這麼大塊地不能被好好利用確實可惜了。”  修斯將手指指向最後一行。  農夫陳姓字不詳立之年,住鹽港青豐村三號,家六口三代同堂,七月攜家眷入姜府,三日後遇鬼神作亂,四日六人淨身而出,五日衙門十人捉鬼,六日十人同葬西山,七日道士術師做法,八日被挖雙眼心肝,九日水師衙門駐守,十日符一貼鎮鬼宅。  “這…記錄的是五十年前住進姜家十天發生的事?這些要不是在局裡儲存的,我都不信是真的。”  “你看這從頭到尾記錄的十分詳細,這農夫姓陳住青豐村,看來是青河區那邊的,咱們現在就過去瞧瞧。”  修斯記憶力很好,資料看完不需要帶走,見管事小哥不正臉瞧他一眼,他就將東西放在了桌子上。  可臨走時小哥叫住了修斯。  “修探長,吳探長那事傳的沸沸揚揚,兄弟間都這麼欺騙,我們這些人怎會信任你。”  “你們這些人不知道緣由就隨便定義一個人,我又怎麼相信你們?”  修斯轉過身這才發現辦公桌上小哥的名片就在上面,他走過去拿起一張看了看,竟然是前局長的小兒子孫祥忠,怪不得這麼隨性。  孫祥忠是吳放的粉絲,很早以前就聽吳放嘮叨過,孫局長總跟他說小兒子要拜他為師的事,那時候吳放表面委婉拒絕私底下經常拿這說事。  “吳放的小粉絲嘛!怪不得…”  修斯將名片甩到了桌面上不屑的轉身離開了。  在前往青豐村的路上,修斯還在研究年大富的日記本,所有人都將視線轉到了姜家古宅,但是他還是對幻山的案子耿耿於懷。  即將天黑二人終於趕到了青豐村,這裡看起來要比之前去過的那兩個村子還要窮,站在村口放眼望去都見不到幾戶人家。  記載中寫道三號是那陳姓農夫的家,修斯和張文豪順著小道一點點的摸索著。  “你們是誰?”  一小孩拿著小風車站在臺子上看著修斯和張文豪。  黑珍珠般的大眼睛透漏出警惕和好奇,男孩看著有四五歲,穿這個破布上衣光這個屁股,修斯走過去蹲下身來從兜裡拿出一塊糖塞給了他。  “三號陳家在哪?”  “你是說瘋子陳?”  “他是瘋了嗎?”  “不是他瘋了,他全家都瘋了!”  說完小孩一蹦一跳的帶著修斯和張文豪來到了最裡面的土房,這家看起來倒是比其他人家的房子好很多,門口食物和用品擺放整齊,跟小孩說的瘋子家不同。  按理說那個陳氏現在有八十多歲了,當年帶著全家進入時是老少皆在。  他輕輕的敲了敲門,沒等多久一中年男子走了出來。  他穿著簡單但乾淨整潔,頭上還繫著個麻繩當裝飾,他的眼神目的性很明確,不像是精神病那般渙散。  小孩指著男人就對修斯說:“這就是瘋子陳。”  “小屁孩…別罵人啊,你看人家哪點像瘋子了!”  張文豪使勁抓了抓小孩的腦袋。  這小孩看著老實實則不服管,他抓著張文豪的手就咬了一口,就聽一聲慘叫,小孩開懷大笑個沒完,空曠的村子裡全是他詭異的笑聲。  修斯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連忙拉著張文豪進屋,然後將小孩鎖在了外面,他轉過身便對陳家兒子說:“我們是六安區探員。”  “原來是官家人,我這寒舍太破照顧不周…”  “沒關係…我們就是來調查點事。”  “你們說的是五十多年前的姜府事吧,我們陳家一向與外界沒往來,這麼多年也就這一個事值得你們來此。”  陳氏說起話來倒像是有點文化的樣子,修斯和張文豪圍著爐子坐,陳氏就拿著小鏟子不斷的在角落裡收拾乾草。  他一邊勞動一邊咳嗦,屋子裡掛滿了好多肉乾,床榻上還有兩雙厚實的棉被,看得出陳氏過的還挺充實富足,不同於其他農戶那般貧苦。  “當年是你父親帶著你們去姜家的嗎?”修斯問道。  “是的沒錯…那時候我才幾歲,父親跟官家簽了合同,若是成功住上個三個月就給五十大洋,這期間我們只需冒充有錢人就行。”  “可是我看了記載你們只住了三天?”  “說起來也不怕你們笑話,當年我們這群人可是沒少被那幾個小鬼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