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南菊 作品

第六百零二章 刺客真正目的

李瑋是官家的表弟,是他舅舅李用和的第六個兒子,官家一直屬意他做女婿,本來好幾次想直接給富康公主定親,奈何福康公主對李瑋十分排斥,張貴妃也隨口說了一句,不喜歡嫁過去有什麼意思。

趙禎也就一直拖著沒下賜婚聖旨。

在史書上記載,九歲的福康公主就與李瑋定親了,如今福康公主十歲,還未有訂婚聖旨,也不知她後面還會不會嫁給李瑋。

換做旁人,定然有所顧慮。

包拯查到李家,毫不猶豫的讓董平將李琚帶進宮來審問。

李琚今年二十歲,在內殿供職。

事發之時,他已經下值回府,看起來這件事情與他沒有關係,但經過兩人的審問,李琚招供了一件很關鍵的事。

就是在刺殺發生的前兩日,李琚在明月樓喝酒,因為喝的多了,那日就在明月樓睡了一晚。

不過中途他醒過來一次,發現帶在身上的鑰匙不見了。

當時他的酒直接就給嚇醒了。

在房間裡一通好找,最後才在窗戶靠牆的位置,找到了鑰匙。

“包大人,顧大人,我就是忘記把鑰匙放在值班的地方,直接帶出了宮門,但這個刺殺的事真的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可是官家的表弟,沒道理弄這一出啊!”

李琚話剛說完,就看見顧卿爵的手裡拿著一把鑰匙。

仔細一看,怎麼這麼眼熟?

“你仔細看看,是不是你平時值守的那一把鑰匙。”

顧卿爵的話,讓李琚瞬間緊張起來。

不知道這把鑰匙,是顧卿爵從值守的地方拿過來的,還是……

不,不會的。

李琚接過鑰匙,仔細的看著鑰匙的紋路,紋路與齒軸都一樣,唯一不一樣的就是這把鑰匙比他們平時拿的那把鑰匙看著要新。

“這把鑰匙,是在宮牆附近的草叢裡找到的,本官派人去核查了,內殿中的那把鑰匙,一直在值守人的手中。”

顧卿爵看著李琚:“所以,唯一有可能丟失鑰匙,被賊人複製鑰匙,就是你那次私自帶出宮去並在外留宿的那次。”